車禍當事人或車主如為公司、行號,請具備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資料(或公司執照影本)、公司負責人身分證、委任書(加蓋公司、負責人大小章,如負責人親自出席,免附委任書)。調解會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進行,通常調解程序不會公開,除非當事人有特別約定要公開。例如,鑑定報告認定為肇事主因者,就應該賠得多一些;肇事次因者,雖不須賠全額,但也要負擔部分。法令具時效性,文章內容及所引用資料,請自行查核法令動態及現行有效之實務見解。車禍鑑定申請書最重要的功能即是判斷肇事雙方的肇事責任比例,因此報告書上會詳細記載肇事經過與責任分析,確認責任歸屬比例以後,這份鑑定報告即可被當事人作為和解談判的依據或當成商談賠償金額的標